公司召开2013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根据集团《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201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沪东司委[2013]15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际,11月19日上午,公司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领导小组成员、副总经理马克俊出席会议并作讲评。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口联络组成员、集团工会副主席胡明、集团监察审计室副主任成向明参加会议。


按照会议议程,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领导小组成员、副总经理马克俊通报了集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会上,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刘兵同志首先代表班子集体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围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和查摆“四风”突出问题,依次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深入剖析了原因,并提出了整改思路和措施。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班子成员还诚恳地进行了相互批评和帮助。整个民主生活会气氛融洽、浓厚、活跃。


马克俊代表集团联络组做点评,他充分肯定了公司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及取得的初步成效,认为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效果。同时也提出了要求,要继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建章立制;要进一步开拓思路,破解难题,促进东湖物业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再创新业绩。

公司男、女拔河队双获集团职工拔河比赛亚军

11月12日下午,东湖集团2013年职工拔河比赛决赛在虹桥迎宾馆隆重举行。东湖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陆浩东,东湖集团副总经理马克俊,东湖集团副总经理、东郊宾馆总经理蔡扬出席观看比赛。集团机关职能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各宾馆、子公司的党政领导也观摩比赛。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刘兵,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祝玉存,公司工会主席卢国强观看比赛,并为公司参赛队伍加油鼓劲。


根据集团拔河竞赛组委会的要求,公司组建了由A组男队、A组女队两支队伍(每组14人)共28人参加集团组织的职工拔河比赛。


当天的比赛采用单循环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后双方交换场地,每组获胜队直接进入下一轮决赛,直至决出冠军。在半决赛中,公司A组女队与东湖宾馆A组女队对决,以2:0胜出,公司A组男队与东湖宾馆A组男队对决,以2:0胜出,双双挺进决赛。


最后的冠军决赛在公司A组男队与东郊宾馆A组男队、公司A组女队与虹桥迎宾馆A组女队之间进行对阵,经过几轮的争夺与回合,我公司选派的男、女两支队伍最终均获得亚军,为公司赢得了荣誉。赛后,集团领导与我公司A组男队、A组女队的两组队员分别合影留念。



 



 



 



 


中物协公布行业TOP200:东湖物业位居上海第一、全国十六

10月28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北京发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这是中国物业管理行业首次以行业发展报告形式全面反映当前行业的发展状况,被认为是最具公信力的客观评价。同时,会议公布了物业管理行业综合实力TOP200企业名单及有关分析数据,东湖物业位居企业榜第16位(上海第一)。李风总经理参加会议,并代表公司领取了荣誉证书。



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发布会



左二为李风总经理接受颁证



 



TOP200企业名单(部分)

公司参加2013年质量月现场交流会

9月9日下午,市物业协会在陆家嘴软件园隆重召开2013年质量月现场交流会。市质监局质量管理处刘刚处长、市物业协会朱志荣会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物业协会许玉彪秘书长主持,来自市物业协会理事单位的近150人和相关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


获得上海市质量金奖的4家物业公司的领导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刘兵在会上作“以人与项目和谐为切入点,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讲演。刘兵以创新园物业项目为案例,阐述公司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理念,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取得的经验、成果和体会。



 



 


公司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8月22日下午1点30分,公司在长宁图书馆10楼会议厅召开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集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集团副总经理董志铭同志参加大会并做指导讲话,集团工会副主席胡明同志、集团审计监察室成向明同志参加大会。集团办公室沈信峰同志也参加了大会。


大会共有两项议程,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刘兵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讲话;集团董总做指导讲话。会议由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祝玉存主持。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公司全体党员,还有不是党员的管理处经理、分(子)公司负责人和主持项目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共计150人参加会议。会前,对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会后,部分参会人员接受了集团教育实践活动联络组的访谈。



 



 



 




公司获评第十六届(2011-2012)上海市文明单位

日前,东湖物业成功获评上海市第十六届文明单位(2011-2012年度)。


上海市文明单位是由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先进称号。公司自2012年7月开展评选工作以来,经申报自测、上级部门综合考评、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市文明委审定、公示等阶段,日前成功获评“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3年5月20日,上海市201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宣布市委、市政府表彰2011-2012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的决定,5月21日,《解放日报》刊发光荣榜予以公布。